公务用车改革,教师职称改革还要等多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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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用车改革,教师职称改革还要等多久?

自实施教师职称制度以来,职称改革就一直在进行中,但我猜测题主这么问是指什么时候能取消职称或让工资与职称脱钩。对此,我可以大胆预测,这样的职称改革在短期内不会出现。

在教师的职称制度改革中有突出变化的个人认为有三次,一次是从占岗申报到社会化再到占岗申报,占岗申报是指哪一级职称有空的岗位数才允许申报,社会化是指教师符合哪一级职称的条件就可申报,只是需要有岗才能聘任,聘任后才能享受对应的职称工资。第二次是实行岗位等次的动态管理,每一个职称中设立三个岗位等次,职称体系确定为正高、副高、中级、初级四个级别,12个等次。第三次就是中小学职称并轨。

公务用车改革,教师职称改革还要等多久

最新的职称改革是2016年,国家已经花了大力气,从试点到全面推进,经过了多少论证,怎么可能在短时期有大的变化?

不论职称怎样改革,但近年来部分教师对职称的声讨却从未停止,甚至愈演愈烈。个人虽然也认为现行职称制度存在一些问题,如条件过于教条,材料过去复杂,评审中有人为因素,岗位动态管理不动态等等,但这都不是教师有意见的主要因素,只要是岗位有限,不能满足所有人符合条件就可评聘,只要是职称与工资挂钩拉开了收入距离,对职称的诟病就不会停止。

这些诟病都与职称制度的设计本身无关,等级差距管理可以说是在任何一个行业都通用的管理模式,没有等级,不拉开差距怎么去激励员工,怎么去体现工作差异?职称应该是对教师等级差距管理的主要方式,即使没有职称,也一定有另一个制度要制造出等级差距。到时也一定会有新的吐槽。

所以个人认为,国家不会有翻天覆地的大动作,只会不断地去完善现有的职称制度和工资结构,像今年许多省份对农村30年教师倾斜的不占岗申报职称的政策等,以后可能也会从保障评审公正性,让职称条件更科学等方面作出改进。同时,我们每一位老师也要理性地看待职称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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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事业单位车补改革最新方案?

辽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,我省的公车改革即将启动。

9月18日,本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,辽宁等16个省份的公车改革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,具体批复文件近期将抵达各省。随后,我省将立即召开关于车改方案的电视电话会议,并计划于同日召开相关执行单位的培训工作会议,车改箭在弦上,即刻启动。

标准: 我省车补或上浮30%

《辽宁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》今年8月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,9月份,经国家层面各有关单位对车改方案进行会签,昨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确认,辽宁省的车改方案已正式获得批复。

依照此前透露的我省公务车改革方案主体思路,我省公务车改革的车补一项将遵照中央精神,即“地方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浮,最高不超过30%”来设计车补标准。

中央和国家车补标准为: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,处级每人每月800元,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。如按“地方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浮,最高不超过30%”精神,我省处级干部的平均车补每人每月有望超过1000元,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不超过650元。

级别:比中央方案更为细化

依据今年6月我省相关方面吐露的消息,对比中央方案“司局级、处级、科级及以下”的级别划分设定,我省的车补方案曾提出过“细化级别”思路,即比中央和国家车补标准提出的级别更为细分为正局,副局,正处,副处等等。

本报获悉,因比中央方案对级别的划分更为细致,我省的车补标准也与国家层面的车补略有出入,部分级别可能参照国家标准,部分级别执行上浮标准。

封存:整体预计需要1到2个月

今年6月份,我省已传出消息----已完成对省级层面各单位公车保留与封存的登记车辆等前期工作,在公车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后,将报废一部分车辆,同时,大量车辆将进行拍卖,我省将适时对处理车辆进行分批次拍卖。

据有关部门吐露,因各单位情况不尽相同,封存车辆的工作进度也将有所差别。车辆封存工作要求落实到每辆车,每个人员,我省省级层面的车辆封存工作预计将持续1到2个月,这意味着,如车改工作于9月中下旬启动,年底前,将完成大部分车辆的封存工作。

实施:年底前 我省将有单位车补发放到手

只有完成车辆封存工作的单位,才能开始发放车补。所以,我省有关部门预计,受各单位各自情况不同,以及封存公务车辆进度不同的影响,全省省级层面各单位拿到车补的时间不会完全同步------我省将采取“哪个单位先完成,哪个单位先发放车补”的方式,完成一家,发放一家。

到今年年底前,将有部分封存车辆及各项工作进展迅速的省级单位,率先拿到车补。

公车改革明确节支率应不低于7%

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,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,共封存车辆3868辆,并向社会公开拍卖,2019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;各个省区市都已经制定了公车改革方案,20省份已将方案上报到国家层面,16省份获得批复。

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,东北地区的辽宁省、吉林省均在16个方案获批的省份之列。

这次公车改革一个很重要的目标,就是公车改革后比公车改革前财政为公司保障的支出要减少,这是衡量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。在当前测算的基础上明确节支率是不低于7%,现在的实际情况,中央国家机关初步测算节支率是10.5%,就地方来讲,已经审批的这16个省区市,平均节支率是7.88%,其中省本级的节支率更高一些,大致是11%左右,节支效果好于预期。

而截至今年6月末,我国公车违规配备的问题仍然突出。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,截至6月30日,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20起,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突出,达4260起,占问题总数的30.6%。

按照国家统一要求,去年底,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基本完成公车改革;地方党政机关2019年底前完成。针对辽宁省的最新进展,辽宁省有关人士分析“也可能分批进行,具备条件的机构先启动”。

根据规定,中央和国家车补标准为: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,处级每人每月800元,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。地方车补标准如何设定?依据中央精神,“地方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浮,最高不超过30%”。

辽宁省有关部门也表示,全省公车改革方案正在根据中央最新精神进行完善,还要经过征集意见与审定等程序,具体实施时间待定。

沈阳:9个区县完成试点 车补标准不一

沈阳市直机关有关公务员均表示,尚未领到车补。沈阳市相关部门透露,公车改革工作已经多次讨论研究,但最终方案还没敲定,要等待省里的方案出台后,才能落实市一级的方案。

虽然目前辽宁省、沈阳市都尚未出台具体的公车改革方案,但沈阳市浑南、沈北、皇姑、大东、沈河、和平、铁西、于洪等区都根据各自情况完成了一轮公车改革。

刚刚过去的12月份召开的市委全会公布,沈阳9个区县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试点,清退公务用车810辆。

总结各区的车改,普遍的做法是各部门统一上交公车,只保留必需的少部分车辆,其余进行拍卖,所得钱款统一上交国库。保留下来的车辆统一调度使用,贴有明显公务用车标识,以方便用车监督。

一些地区成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中心,如浑南区。中心负责全区车辆的运营和管理,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,对政府提供公车服务,实行公务用车企业化运作,彻底告别“花钱养车”,实现花钱租车,购买服务。

记者了解到,目前沈阳市各区车补标准差异较大,有的区与国家标准基本相同,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左右,有的区要高一些,处级的能达到近1000元。

某区工作人员表示,“每个区的标准都会不同。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新标准的通知。”省市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,各区将统一执行。

县级城管执法该怎么改革?

对于城管体制的改革,中央下发的有正式红头文件,对城管执法的职能、范围都有了明确规定,以后城管执法是有法律依据的,而且值得提一下的是:按照国家的政策,以后城管不只是管理户外广告、无证游商、出店经营等,违章停车也归城管管,车辆乱停放罚款也归城管罚,城管的职能扩大了不少。下面我具体说一下。

1. 国家层面对城管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。城管体制改革从2015年已经开始了,目前市级及以上已经改革完毕,县区级是从2019年初开始到2020年结束。2015年12月20日,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,会议强调:“在“建设”与“管理”两端着力,转变城市发展方式,完善城市治理体系,提高城市治理能力,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。”2015年12月20日,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5〕37号),请注意:这个《意见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,是我国级别最高的红头文件,往后所有国家、省级、市级、县区级的城管体制改革都是遵循这个《意见》。

2. 城管主管部门。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。国家层面:2016年10月11日,住建部下发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》,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,指导全国的城管执法工作。省级层面:省级城市管理监督局为省住建厅的内设部门,属于副厅级,省城市管理监督局的局长一般由省住建厅的副厅长兼任。市级层面:市城管局从市住建局分离出来了,市城管局和市住建局是平级的,都是正县级单位。县级:县级城管局也和住建局分离了,县城管局是正科级单位。

3. 城管管理职责。以前住建局的城建监察支队、市政管理处、环卫处、路灯管理处、园林管理处、路灯管理处,还有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都划给了城管局,作为城管局的二级机构。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、环境管理、交通管理、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。

4. 建立城管执法队伍。上述城建监察支队的全部人员、环卫处的渣土检查人员、园林管理处的园林监察人员以及水利、工商等部门的个别人员共同组建了城管执法大队。市级城管执法大队是副县级单位,县区城管执法大队是副科级单位,执法具体范围是: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;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、露天烧烤污染、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、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;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;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、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;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、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;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,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。

5. 城管执法人员的改革。国家给的政策是:“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,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,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” ,意思也就是说以后军转干部会有很大一部分被安置到城管执法队伍,而且城管执法人员会转为参公。参公这个政策各地市具体执行的政策不一样,有些地市是上述所有执法人员都转为参公编制,有些地市是有执法证的才转为参公编制,还有些地市允许工勤编和管理岗位考执法证,拿到执法证了才有执法权,才能转为参公编。

6. 协管人员的改革。政策允许当地政府采取招用、劳务派遣等方式配置协管人员,但是总数不应超过正式在编人数,而且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、巡查、信息收集、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,没有执法权。

7. 违章停车的相关问题。国家政策制定的是:以后车辆停放秩序划给了城管局管,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车辆乱停放,不再是交警给你贴条罚款,是城管贴条罚款。杭州市已经实行了这个政策,车辆乱停放的处罚权全部交给了城管执法支队,而且包括停车位的划定、停车场的建立和停车位的收费都归城管管理。但是据我了解,全国大部分地市这个政策都没有落实到位,编办虽然把贴条这项职能给了城管,但是还是交警在管理。

政府专职消防员怎么改革?

本次机构改革,涉及部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1、公安边防部队改制。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,全部退出现役,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,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。

2、公安警卫部队改制。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,全部退出现役,警卫局(处)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,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。

3、海警队伍改制。国家海洋局(中国海警局)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。

4、武警黄金部队改制。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并入自然资源部,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。

5、武警森林部队改制。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应急管理部,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。

6、武警水电部队改制。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组建国有企业,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,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。

7、公安消防部队改制。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,全部退出现役,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,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。

从上述改制情况来看,消防和武警森林部队一样,今后都不再属于武警,改由应急管理部管理,其现役人员将全部置换为行政编制,变为公务员。原合同制消防员则继续保持合同制管理模式。考虑到消防的特殊性和重要性,消防转隶后,虽然在编制和财政供养上发生了改变,但其管理模式或仍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现有的模式,进行准军事化管理,以保持基本的战斗力和职业素质。一句话,消防只会越来越职业,越来越专业,大家大可不必担心消防转隶会影响其救援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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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什么没有车补?

按照国家目前的政策规定,在机关事业单位中,只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享受车补。公务员的级别越高,每月领取的车补就越多。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什么没有车补呢?

第一个原因是全国事业单位太多,科研院所,各级各类学校,公立医院,这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加起来有几千万人。

第二个原因是,事业单位门类较多,有财政全额拨款的,有差额拨款的,还有自收自支的,若要实行车补,资金来源是很大的问题。所以,短期内,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的车补问题很难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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